除严格按《国旗法》中有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外,做到如下条款:
1、升旗仪式在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(寒暑假除外,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)。重大节日或纪念日应举行升旗仪式。
2、举行升旗仪式时,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,整齐列队,面向国旗,肃立致敬。
3、升旗仪式程序是:
第一项:公布当周升旗中队、升旗手和护旗手名单。
第二项:出旗
第三项:升国旗,奏国歌
第四项:唱国歌。
第五项:国旗下演讲
4、每日傍晚静校前,由旗手和护旗按《国旗法》第十六条规定降旗。
5、每日升降旗(不举行仪式)时,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面对国旗,自觉肃立,待国旗升降
完毕时,方可自由行动。
6、旗手、护旗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,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。